2017年12月29日 星期五

movie-PTT電影版 [普雷] 心理戰之城市之光 - 看板 movie - 批踢踢實業坊 皇璽會 http://www.iwin688.com

片名: 心理戰之城市之光 主演: 方木=鄧超 男主角,警察教授 米楠=劉詩詩 女主角,警察 楊學武=余皚磊 男配角,警察隊長 廖亞凡=文淇 女配角,方木童養媳(誤) 任川=郭京飛 男配角,律師 江亞=阮經天 男二,魚店老闆 魏巍=林嘉欣 女二(配角),江亞老婆 ========第一條防雷線======== 前段劇情頗有好萊塢般節奏,不仔細看差點認不出劉詩詩。 中段劇情情感與關係交待有點草率刻意,鄧超與同學間互動的橋段每一個都很假很刻意, 而且可以跳過不影響劇情,文淇與劉詩詩的內心戲或互動也是,全刪除亦影響劇情不大。 後段劇情有點虎頭蛇尾,且諸多不合邏輯或初始設定之處,有點硬掰,結尾不意外,而且 邏輯與結局更是矛盾。 是個只適合二輪片或居家看女主角消磨時間的帥哥美女片。 ========第二條防雷線======== 按照前段邏輯,鄧超在阮經天未出場時就該知道他是兇手了,怎會明知到自己被針對也想 鎖定阮經天,卻忽略文淇可能涉入危險? 如果阮經天一直在暗處觀察,怎可能放棄文淇不使用! 又劉詩詩查案查到耍花痴嗎? 沒有火花就喜歡上鄧超更是莫名其妙== 阮經天殺文淇,就不符合為民除害的前提,放上網,或變態自我期許,都不允許,怎會有 後來的完美? 完美的前提是為民除害,不是濫殺無辜啊! 老奶奶有小惡都不殺了,文淇是有什麼能殺的藉口==? 幫劉詩詩殺掉情敵嗎==? 又如果阮經天疾惡如仇+親眼目睹,不只眼睛脫窗認不出不是鄧超動的手,為何還會後來殺 了當初的受害者文淇? 完全狗屁不通啊! 即使無法證明爆炸案是阮經天幹的,但幾條人命+爆炸=警方不用監控嗎? 林嘉欣的存在與證詞更是多此一舉,有跟沒有一樣,完全不影響劇情,應該是文淇的死激 起林嘉欣的恐懼吐實,還比較有邏輯。 林嘉欣一直恐懼且清醒,被移送後,警方依造她的證詞早可申請監控阮經天,怎會讓文淇 白白送死? 又如果阮經天那麼在意「城市之光」的神聖重要,殺不殺鄧超根本不影響,他之前想逼鄧 超回歸失敗,濫殺文淇後反而不想逼鄧超回歸了? 如果他想搶「城市之光」,前面無需大費周章想逼鄧超回歸,前面大費周章失敗,鄧超真 的(假裝)回歸後,即使是覺得光環被不適任的搶走,他可以再殺其他人來證明自己存在 ,不是殺鄧超== 殺鄧超、殺文淇,都不符合「城市之光」的以暴制暴,何況劇情後來轉折成當初殺加害文 淇的兇手是阮經天! 換句話說,不論有沒有誤認是鄧超,兇手是阮經天不是鄧超,鄧超沒有能讓阮經天殺的惡 ,即使他後來表現不如阮經天期望,阮經天應該是逼鄧超殺壞人,不是幹掉心中期許偶像 ,阮經天非常清楚鄧超不是惡。 尤其回到前段鄧超說的他有潔癖性格,殺文淇或鄧超是不可能,除非劇情要安排一個能讓 阮經天能欺騙自己的惡,顯然沒有,所以邏輯不通。 更不說鄧超沒死,阮經天不認罪依然無法讓他入罪,新聞播鄧超被通緝,阮經天可以說他 是幫忙緝兇啊== 如果鄧超不是通緝犯,還可說是阮經天殺人未遂,鄧超死了,取得阮經天犯罪證據,結束 。 鄧超是警方通緝犯+殺警=極度危險殺人犯,阮經天即使殺了鄧超,只是幫阮經天製造有利 於辯護的理由,鄧超未死,能定什麼罪? 毆打極度危險的殺警嫌犯? 警方的殺警是設局,一樣無法證明阮經天殺了誰啊! 當初加害文淇的兇手,大家都認為是鄧超殺的,阮經天的地窖即使被破獲,仍無法證明是 阮經天做的,甚至阮經天可以推給鄧超當辯解。 文淇的死、鄧超不死,整部片最大的兩個敗筆! -- posted frombbs reader hybrid on my HTC_One_max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.161.183.30 ※ 文章網址: http://ift.tt/2EcObQn

from movie http://ift.tt/2EcObQn








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